儿童康复家园(小儿脑瘫/自闭症/语言障碍/发育迟缓等)
标题:
逻辑思维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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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丽敏
时间:
2017-6-14 06:11
标题:
逻辑思维的分析
本帖最后由 王文亚 于 2017-6-14 09:03 编辑
逻辑思维(Logical thinking),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又称抽象思维。它是作为对认识者的思维及其结构以及起作用的规律的分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经过逻辑思维,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才能达到对具体对象本质规律的把握,进而认识客观世界。它是人的认识的高级阶段,即理性认识阶段。
逻辑思维的特点是以抽象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作为思维的基本形式,以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和具体化作为思维的基本过程,从而揭露事物的本质特征和规律性联系。抽象思维既不同于以动作为支柱的动作思维,也不同于以表象为凭借的形象思维,它已摆脱了对感性材料的依赖。抽象思维一般有经验型与理论型两种类型。
前者是在实践活动中的基础上,以实际经验为依据形成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如工人、农民运用生产经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多属于这种类型。
后者是以理论为依据,运用科学的概念、原理、定律、公式等进行判断和推理。科学家和理论工作者的思维多属于这种类型。经验型的思维由于常常局限于狭隘的经验,因而其抽象水平较低。
内容概括 听语音
一、基础逻辑思维:抽象与概括、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对比(求同、求异),原因与结果(正推:原因推理结果,逆推:结果推理原因,因果链:原因产生结果,结果作为原因产生下一个结果。)
二、系统:上下层次的事物是归属关系,同一层次的事物是并列关系(通常相互合作),系统是变化的,系统接口和漏洞。
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相互补充或相互消减。
四、静止与运动(不变与变化):增、删、改(变化类型),量变与质变(变化类型),相对与绝对(变化类型),现象与本质(变化类型),内因与外因(变化原因),偶然与必然(变化原因)。
五、结构:一对一(线状结构、环状结构),一对多(一分为多的事物彼此并列,树状结构,星状结构),多对一(并列的事物结合为一),多对多(网状结构)。
六、判定与筛选:是否的判定、条件的判定,判定起到了筛选作用。
七、逻辑与、逻辑或、逻辑非,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
八、假设法、排除法、反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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